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管理办法

作者: 时间:2021-09-29 点击数:

 

为了不断完善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的课程体系构成,使其能够更好的实现对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支撑,需要定期对现行的课程体系进行合理性评价,根据评价结果、专业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,不断修订专业课程体系,特制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的管理办法。

一、课程体系评价责任人及职责

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组织机构为太阳成集团tyc4633专业建设委员会,在学院院长和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,具体工作由评价工作组负责组织和实施。责任人及职责见表 1 所示。

1 评价责任人及其职责

责任人或机构

职责

院长、教学副院长

评价与反馈工作负责人,统筹协调评价与反馈工作

太阳成集团tyc4633专业建设委员会

制定评价方法,起草评价问卷,组织召开评价与反馈

评价工作组,包含正、副组长各 1 人, 组员 6-8 人

评价问卷的发放、回收,反馈意见的整理与总结

 

二、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的内容与方式

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的主要内容:

1. 课程体系构成是否能够全面支撑毕业要求的指标点;


 

2019 版权所有©太阳成(澳门)集团tyc4633-官方网站-app store | 地址: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府街99号 | 邮政编码:163318

信息维护:太阳成集团tyc4633 | 技术支持:现代教育技术中心